曲文汇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
商品上架与审核管理规范
一、为规范曲文汇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商品发布与上架秩序,保障上架作品及实体产品的质量与合规性,维护买家合法权益及品牌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平台管理制度,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通过平台身份核验的商户(仅限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平台进行作品或商品信息填写、文件上传及申请上架售卖的全过程。未经平台审核通过,任何作品或商品不得在平台展示与销售。
三、商户发布作品或商品须遵循“真实、准确、合规”的原则。商品信息须与实际交付的数字文件或实体产品严格一致,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禁止交易的商品。
四、发布数字版权作品的商户,须遵循以下上架规范:
(一)上传文件须符合平台设定的技术参数要求,确保能够被正常下载、播放或读取。图片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G、PNG或TIFF;视频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格式为MP4或MOV;音频类作品比特率不低于320kbps,格式为MP3或WAV。所有上传文件须清晰完整,无水印、无明显的画质受损或技术性故障,且不得包含计算机病毒、木马程序或恶意代码。具体参数标准由平台另行以公告或操作指引形式发布并适时更新。
(二)商户须为每件作品上传高质量的封面预览图。封面图须为作品核心内容的真实截图,严禁使用色情、暴力、血腥、政治敏感或引起生理不适的图片,亦不得使用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低俗图片或诱导性图标以博取点击量。
(三)商户须准确填写作品标题、分类、简介、关键词及授权类型等关键信息。标题应当真实、准确反映作品内容实质,严禁使用夸大、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宣传用语;作品描述须详细说明作品的应用场景、修改权限及授权限制,不得出现违规引流或与版权交易无关的外部链接。
(四)商户须确保拟上架的数字版权作品已在平台完成区块链存证,获取权属凭证。未在平台进行区块链存证的作品,平台不予受理上架申请。
(五)商户应确保上传的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严禁上传权属不清、处于权属争议期或涉及“一权多卖”、重复授权的作品。凡涉及第三方元素(如字体、配图、背景音乐等),商户须已获得合法授权,并在作品简介中注明来源,确保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如作品权属存疑或平台收到第三方权属异议通知,平台有权要求商户提供补充权属证明文件,并在争议解决期间采取临时下架或限制展示措施。商户应独立承担因权属争议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平台在依照本规范履行审核义务后,对权属纠纷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发布实体产品的商户,须遵守以下上架规范:
(一)商品主图及详情页图片须为实物拍摄,清晰展示商品全貌、局部细节及外包装。严禁使用过度美化的渲染图替代实物图,图片中不得含有误导性的水印或文字。
(二)商户须准确填写商品标题、分类及SKU属性(如规格、颜色、材质等)等关键信息。多规格商品须完整展示各规格对应的实物图及价格差异,详情页描述须客观详实,准确说明商品的实际状态与售卖方式。
(三)详情页展示的外包装、合格证、中文标签等信息,须与商户入驻时提交的资质材料及实物标识保持完全一致。对于原创画作、非遗手工艺品等非标定制类商品,可免于工业化标准标识,但须在详情页显著标明材质、尺寸及制作工艺,以确保商品具备可追溯性。
六、平台实行严格的“内容与商品合规一票否决制”。严禁上传含有以下内容的作品或发布以下实体商品: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五)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伪造厂名厂址、冒用认证标志、质量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的实体产品;
(七)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具体商品及内容的禁售限售范围,详见附件《禁售与限售商品目录》,该目录与本规范具有同等效力。
七、作品或商品上传完成后,将自动进入审核流程。审核机制包括系统自动初审与人工复审两部分。系统主要检测文件格式、分辨率、关键词违规、数据库重复度对比及区块链上链状态核验;人工复审主要对作品的原创性、艺术性、内容合规性、信息填写的准确性、链上存证信息一致性以及实体资质与实物标识的一致性进行综合评判。内容合规性的具体判定标准及巡查机制,依照《内容审核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执行,但对于作品是否侵犯第三方著作权的实质性认定,平台仅负有形式审查及对明显侵权情形的注意义务,最终权属争议由司法机关或行政主管机关依法裁决判定。
八、平台在收到完整且合规的申请材料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作品或商品将自动在平台相应类目上架展示;未通过审核的,系统将通过站内消息告知驳回原因,商户可根据驳回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九、为提升审核效率与资源质量,若同一作品或商品因同一违规原因被驳回达3次,平台将暂停该作品或商品的重新提交权限,并对商户进行信用警告。情节严重的,将直接限制商户的上传与发布权限。商户对驳回理由有异议的,可向平台提出书面申诉,平台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并答复。被暂停权限的商户在完成整改后,可申请恢复提交权限,平台应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
十、平台区分基础入驻模式与平台优选模式两种业务模式。两种模式下,平台均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由商户与买家直接建立。基础入驻模式下,商户依据《基础入驻服务协议》在平台开设独立店铺,自主决定商品销售价格及运营策略,自行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及定价合理性。平台优选模式下,商户依据《优选运营服务协议》入驻,平台为商户提供平台综合运营与流量支持,不改变商户作为商品销售者的主体地位及全部履约责任。商户仍拥有商品销售的定价权并负责全部履约环节。两种模式下,商户均须接受平台关于价格公示、违规处理等统一管理规则。对于平台优选模式商品,商户须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展示以下提示信息:“温馨提示:本商品由第三方入驻商家提供发货及售后服务,平台提供交易保障。”
十一、作品或商品上架后,平台将进行常态化巡查。如发现已上架内容在后续存续期间出现权属纠纷、内容违规或质量下降,实体商品出现资质过期或质量投诉,或经监管部门监测认定为违规,平台有权在不通知商户的情况下立即下架,屏蔽链接,事后通知商户并说明依据;并根据违规严重程度依据《交易规则》《禁止虚假交易与刷单规则》及《用户违规行为与处罚管理规则》追究商户责任。
十二、因本规范引起的或与本规范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商户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完成注册程序或进行实际交易操作,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范的全部内容。本规范修改后将在平台公示,公示期为七日,自公示届满之日起生效。平台将通过站内信或显著位置弹窗提醒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商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范。
十四、本规范由曲文汇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负责解释与修订。
附件:《禁售与限售商品目录》
曲文汇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禁售与限售目录
为保障曲文汇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合法合规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平台管理制度,制定本目录。
平台商户严禁出售或发布本目录列举的禁售商品及信息;限制出售的商品须按要求提交相应资质或经平台审批方可发布。
一、禁售商品目录(负面清单)
严禁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一经发现,平台将立即下架、删除链接,并依据《用户违规行为与处罚管理规则》进行处罚。
(一)通用禁售类
1、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类:含有反对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等内容的商品或信息。
2、淫秽色情与低俗类:含有淫秽、色情、低俗、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内容的商品、文件或链接。
3、赌博与欺诈类:赌博用具、赌博软件、作弊软件、诈骗教程及相关工具。
4、毒品与违禁药品类:毒品及毒品原植物、制毒原料、精神类药品、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其他药品。
5、武器弹药与管制器具类:枪支(含仿真枪、枪支零配件)、弹药、管制刀具、弓弩、警用器械及类似功能物品。
6、危险物品与危险化学品类:易燃易爆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各类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
7、侵犯人权类:人体器官、尸体、动植物活体标本、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的商品。
8、国家保护类动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持有合法采集证或专用标识的除外)。
(二)数字版权作品专项禁售类
1、恶意程序类:含有计算机病毒、木马、僵尸网络、黑客工具、DDos攻击软件等危害网络安全的程序或源代码。
2、侵权盗版类:未经授权转载、翻录、翻拍的有版权作品;破解版、盗版软件;未经权利人许可的字体、图片、音视频素材。
3、非法数据类: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数据包(如手机号库、邮箱库、身份信息库);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地理信息的地图数据、测绘数据。
4、非正规金融类: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及其衍生品、ICO代币、非法集资类项目文件或白皮书。
5、无存证作品:未在平台完成区块链上链存证,或存证信息与作品实际内容不符的作品。
(三)实体产品专项禁售类
1、假冒伪劣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盗版出版物、“三无产品”(无中文厂名、厂址、合格证)、过期失效商品。
2、非法出版物类:含有政治性错误、宣扬邪教、淫秽内容的书籍、报刊、音像制品;未经批准进口的境外出版物。
3、不合格食品类:无生产许可(QS/SC)、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
4、假证与作弊类:伪造、变造的证件、证书、发票;考试作弊器材、试题答案。
5、翻新与拼装类:翻新手机、拼装家电、报废车辆及“五大总成”部件。
二、限售商品目录(资质准入清单)
以下商品属于国家许可经营或平台限制经营范畴,商户须在入驻时或上架前提交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品牌授权书或合规证明,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一)数字版权作品专项限售类
1、出版物类:正式出版的电子书、数字期刊、数字音像制品,须提供《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正规出版单位授权。
2、地图类:涉及测绘地理信息的地图作品,须提供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文件。
3、医疗与药品信息类:涉及疾病预防、治疗、药物配方等专业内容的数字作品,须提供相关医疗资质或经平台严格内容审核。
4、金融理财类:涉及股票、基金、期货等投资建议作品,须具备相关金融从业资质或证券投资咨询资格。
(二)实体产品专项限售类
1、食品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国产食品须有SC/QS标志。
2、出版物类: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须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医疗器械类: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产品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化妆品类:特殊用途化妆品须有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须有备案凭证及中文标签。
5、3C认证类: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如家电、电线电缆等),须提供CCC认证证书。
6、酒类:白酒、红酒等酒水饮料,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酒类经营范围)及酒类流通随附单。
7、药品类:平台原则上禁止销售处方药;销售非处方药(OTC)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8、进口商品类:须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完整的中文标签译文。
三、附则
1、本目录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平台治理需要不定期更新,更新后的目录将在平台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满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平台将通过站内信或显著位置弹窗提醒的方式通知商户目录更新内容。
2、对于本目录未列明,但属于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商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商户违反本目录规定的,平台将依据《用户违规行为与处罚管理规则》及《商品上架与审核管理规范》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