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文汇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
入驻商户资质审核规范
一、为规范曲文汇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入驻秩序,保障数字版权与实体产品交易安全,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平台管理制度,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申请入驻平台进行数字版权作品及实体产品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以下统称“申请人”)。平台暂不接受自然人(个人)以个人名义申请入驻。平台后续如制定自然人入驻相关规则的,从其规定。未经平台资质审核通过,任何主体不得在平台发布商品或开展交易。
三、申请人须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企业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经营范围须涵盖拟开展的业务内容。平台将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背景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核查不通过的,平台有权拒绝其入驻申请。
四、申请人须按照《实名认证与身份核验规则》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基础资质材料。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银行开户信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经营者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所有提交材料须在有效期内且与原件一致。入驻通过后的资质公示依照《营业执照与行政许可公示规范》执行。
五、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税务及结算信息,以保障合规交易。申请人应确认具备开具符合平台结算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如不具备自开票能力,应配合税务机关代开),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能提供有效结算信息或无法开具合规发票的,平台有权暂停其结算及商品上架权限,直至相关条件满足。
六、经营数字版权作品的申请人,须提交拟上架作品的样本文件及权属证明文件。样本文件的格式、分辨率等参数需符合平台发布的技术标准;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登记证书、创意底稿、首次发表记录或授权链条文件。申请人还应签署并提交《作品权属无争议承诺书》及《原创性声明》,承诺对作品权属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特别强调,所有拟上架的数字版权作品,必须在平台进行区块链上链存证,获取平台颁发的区块链电子存证证书。未在平台完成上链存证的作品不予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供的其他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存证机构出具的区块链存证证明,经平台核验后可作为权属证明的有力补充。涉及人物肖像、音乐、字体等元素的,需提供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许可协议。
平台在审核数字版权作品时,如发现存在权属争议、一权多卖等线索的,有权暂缓审核并要求申请人补充说明或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权属争议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澄清的,平台有权不予通过审核。
七、经营实体产品的申请人,须根据所售商品品类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作为品牌与授权资质。若申请人非品牌方,需提供品牌方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并明确授权链路及权限。对于售卖自有画作、书法作品、非遗手工艺品等无注册商标的原创实物商品,无需提供商标注册证,但须出具《作品登记证书》,且申请入驻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与创作者身份一致,或提供创作者授权该主体销售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供创作过程记录(如阶段性手稿、创作过程照片或视频等)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二)涉及生产与质量资质的,若申请人为生产厂家且涉及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平台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商品质检报告。对于前述原创艺术品及手工制品,可免于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须提供证明其为手工制作或原创的辅助材料(如创作过程视频、手稿、非遗传承人证明等)。
(三)涉及特殊行业行政许可的,经营食品类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化妆品类需提供相应的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证;经营出版物类(含画作、字帖等正式出版物)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3C强制认证类产品需提供CCC认证证书。
(四)商品标识须合规,申请人需提供实体产品的外包装实拍图及合格证样式,图中须清晰体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的中文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商品条码及合格标志。对于原创画作、书法作品、非遗手工艺品等非标定制类商品,可免于提供商品条码及工业化执行标准,但须在商品详情页或实物附带标签中明确标注创作者姓名(或工作室名称)、联系方式及材质、尺寸等基础信息,以确保商品具备可追溯性。
平台有权通过定期抽检、消费者投诉监测等方式对商户商品信息标注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标注不实的,平台有权采取商品下架、暂停结算等措施,并视情况解除入驻资格。
八、入驻审核包含资料提交、资质初审、作品或商品复审、协议签署及保证金缴纳五个环节。平台在收到完整材料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入驻商户在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可正式开通上架权限。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标准、使用规则、退还条件及扣除细则,依照平台相关规则执行。如入驻后需新增经营类目,应提交相应资质材料并经平台重新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架。
九、作品与商品审核实行合规一票否决制。凡涉及以下情形之一的,均不予通过审核: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含有《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或含有淫秽色情信息的;
(二)侵犯第三方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数字作品未按规范第六条规定提供有效权属证明材料的;
(四)含有计算机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的;
(五)存在权属争议或“一权多卖”风险且申请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明材料消除该等风险的;
(六)实体商品存在伪造厂名、厂址,未取得强制认证、质量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等情形的。
十、材料齐全且合规的,予以通过;材料缺失、格式不符或存在合规风险的,予以驳回并说明理由;对于伪造证件、盗用他人作品、提供虚假实体资质等恶意行为,平台将直接拒绝入驻,并有权将相关主体列入平台黑名单,不再接受其任何形式的入驻申请。同时保留对列入黑名单主体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入驻后,申请人的营业执照、银行账户、发票信息、实体商品相关许可证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报备更新,并提交更新后的书面资质材料。平台有权定期对商户的资质及在售作品或商品进行复核,申请人应予以配合。经复核发现资质过期、失效或商品信息与资质不符的,平台有权采取限期整改、暂停权限或解除入驻等措施。
十二、因本规范引起的或与本规范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申请人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完成注册程序或进行实际交易操作,即视为已充分阅读并接受本规范的全部内容。本规范修改后将在平台公示,公示期为七日,自公示届满之日起生效。平台将通过站内信或显著位置弹窗提醒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申请人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范。
十四、本规范由曲文汇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