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则

曲文汇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

交易规则

 

一、为维护曲文汇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交易秩序,规范交易各方行为,保障交易安全与各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平台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在平台上进行的所有数字版权作品及实体产品交易活动。参与交易的用户(包括买家、卖家、商户)及平台本身,均须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构成平台各项服务协议的基础性组成部分。如具体业务合同与本规则就同一事项作出不同约定,涉及平台与商户内部权利义务的,以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涉及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本规则作为公开公示的交易规则优先于平台与商户之间的内部约定适用。

三、平台区分基础入驻模式与平台优选模式两种业务模式,均遵循平台作为提供交易撮合、流量分发及技术支持的网络服务方的基本定位。在所有模式下,发货、开票、客服、售后等履约环节原则上由商户全权负责,平台依照法律规定及本规则承担与其平台身份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但不承担库存、商品质量瑕疵及商户经营风险等与其服务定位无关的责任。两种模式在技术服务费费率及服务范围上有所不同:

(一)基础入驻模式下,商户在平台开设独立店铺,以自身名义直接向买家销售商品。买家与商户建立直接的买卖合同关系,平台仅提供交易撮合及技术服务,不取得商品所有权。平台收取订单含税交易额5%的技术服务费。

(二)平台优选模式下,商户在平台开设店铺并自主经营,平台为商户提供平台综合运营与流量分发服务。商户仍以自身名义与买家建立买卖合同关系,负责全部履约环节。平台收取订单含税交易额15%的技术服务费,具体按照《优选运营服务协议》执行。

四、商户应根据自身经营需求选择业务模式。不同模式下的费率标准、结算周期及发票开具规则,按照平台《收费标准》及相关业务合同执行。

五、买家下单购买商品时,应当确认购买信息(包括商品名称、授权范围或实体规格、价格等)无误。订单提交成功且买家完成全额款项支付后,交易合同即告成立。买家下单后未在平台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的,订单自动取消,平台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六、买家应通过平台官方指定的支付渠道(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等)进行交易款项支付。严禁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绕过平台直接转账、私下交换联系方式进行线下交易等)。

七、对于违反第六条规定进行场外交易的,平台有权冻结相关账户,并告知商户(用户)违规依据及申诉途径。同时平台不予提供任何通过平台官方渠道产生的标准售后服务,保留对商品严重质量问题或侵权问题的必要干预权;且因场外交易产生的资金损失、版权纠纷或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八、商品的交付方式以平台技术支持及商品详情页约定为准。

(一)数字版权作品通常包括在线下载、提取码发送、邮件交付或通过平台授权系统自动发放授权文件等形式。

(二)实体产品须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发送实物,商户应如实填写发货及物流单号信息,并确保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交付完成以平台系统记录或物流签收信息为准,平台有权据此认定交付事实。

九、商户应在买家支付成功后的平台公示的交付期限内完成交付。如因数字文件损坏、无法下载、授权信息错误,或实体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物流损毁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买家有权申请售后处理。

十、为确保交易状态的准确认定及资金结算的安全性,交易各方须按照以下规则确认交易状态:

(一)买家收到作品或商品并验证无误后,应在平台点击“确认收货”或对交易进行评价。

(二)对于数字版权作品,自系统交付作品之日起,买家超过24小时未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系统自动视为交易完成,进入结算流程。

(三)对于实体产品,自物流系统显示签收之日起,买家超过7日未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系统自动视为交易完成,进入结算流程。

十一、买家支付的货款通过平台合作的商业银行或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设立的专属监管账户进行封闭运行与合规分账,严禁平台设立资金池或违规从事资金清结算。订单交易完成后,系统根据商户绑定的计费标签(5%或15%),自动发送分账指令,将技术服务费划拨平台,货款划拨商户。支付通道费由商户承担,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基础入驻模式下,交易完成后,平台于T+30日内完成结算款项划转,具体规则如下:

(一)平台依据订单含税交易额,扣除技术服务费(5%)、支付通道手续费及其他应扣款项后,将剩余货款划转至商户账户。

(二)商品销售发票由商户直接向买家开具;平台仅就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向商户开具发票,发票名目为“技术服务费”。

(三)商品销售环节产生的增值税、附加税费全部由商户自行承担申报。商户(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由其自行申报,平台无代扣代缴义务,但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要求,配合提供商户交易数据及结算信息。

十三、平台优选模式下,结算依据《优选运营服务协议》执行,具体规则如下:

(一)交易资金通过平台合作的商业银行或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设立的专属监管账户进行封闭运行与合规分账。订单交易完成后,系统根据商户绑定的计费标签自动发送分账指令,将技术服务费划拨平台,货款划拨商户。支付通道费由商户承担,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二)商户作为销售方,须依法直接向消费者开具全额商品销售发票。平台仅就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向商户开具发票,发票名目为“技术服务费”。

(三)商品销售环节产生的增值税、附加税费及商户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义务,均由商户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十四、上述结算与开票规则仅约束平台与商户之间的内部权责划分,不改变法定纳税义务的承担主体。商户未按约定承担税费或未按要求提供合规发票,导致平台产生补税、滞纳金、行政处罚等全部损失的,相关损失由商户全额赔偿,平台有权从待结算款项中直接抵扣。平台行使前述抵扣权前应书面通知商户,并告知抵扣金额及计算依据;商户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提出。

十五、用户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专门用于保障交易安全、赔付买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保证金不足时,平台有权暂停商户提现或结算功能,直至商户补足。平台采取前述措施时应告知商户补足保证金的期限及依据。商户对前述措施有异议的,可向平台提出书面申诉,平台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并答复。

十六、严禁商户利用平台进行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构销量等行为。一经发现,平台将依据《禁止虚假交易与刷单规则》取消订单、扣除违约金(具体金额及计算方式将书面通知)、清退商户并列入黑名单。

十七、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及保护知识产权,平台严禁销售任何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权益的商品,商户须严格遵守以下禁令:

(一)严禁销售侵权、盗版、违法违规或含有计算机病毒的作品。

(二)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或质量不合格的实体产品。

(三)如发生上述违规情形,平台将立即下架商品、冻结账户,并依据《知识产权及合规承诺书》追究商户责任。

十八、交易完成后,如买家对商品不满意或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须按照《退款与售后处理规则》及以下规则申请退换货:

(一)数字版权作品属于特殊虚拟商品,除因作品质量问题、版权瑕疵或描述严重不符外,交易完成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平台将在商品详情页以显著方式提示“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二)实体产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定制类、鲜活易腐等法定除外商品依详情页公示为准。因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运费由商户承担。

(三)买卖双方因交易产生争议的,应优先通过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适用《争议处理规则》进行调处。平台有权根据交易记录、沟通日志等证据进行调处,调处结果对交易双方具有约束力。若因平台调处存在过错导致一方损失的,平台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但平台不因商户的经营行为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九、涉及平台优选模式的纠纷,适用《优选运营服务协议》的约定;涉及基础入驻模式的纠纷,适用《基础入驻服务协议》及本规则。

二十、因本规则引起的或与本规则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争议一方为消费者,消费者有权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争议双方均为商户或平台与商户之间的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商户在商品发布或交易流程中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完成注册程序或进行实际交易操作,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本规则修改后将在平台公示,公示期为七日,自公示届满之日起生效。平台将通过站内信或显著位置弹窗提醒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

二十二、本规则由曲文汇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负责解释与修订。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平台运营需要对本规则进行修订,修订程序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一条执行。